上海大学文学院涉外经济法系副主任、港澳台法研究中心主任徐静琳日前指出,1984年以后,国有企业的职工是按劳动合同制聘的。以前计划经济安排的就业人员,在2000年前后差不多都到了退休年龄,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,政府对企业的影响力将越来越小,届时国有企业裁减的合同制职员,将称之为失业,而不再是下岗工人。
她说,下岗工人和失业工人是有区别的,下岗工人离开企业以后,企业要负责他们的基本生活费。而失业工人离开企业后,企业则不需要对他们负责,以后失业工人的困难要依靠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。
[值班总编推荐] 火车票改签要收手续费,何以引发争议
[值班总编推荐] 习近平对旅游工作作出重要指示
[值班总编推荐] 习近平文化思想的若干重大理论成 ...
【四海文心】三评“过度娱乐化”
【详细】
“群岛哲学”视角下的个体意识与生活哲学
让盲评制度科学运转起来
全面推动数字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
手机光明网
光明网版权所有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